公司治理
| 评估项目 | 运作情况 | 与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差异情况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说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并揭露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 V | 本公司于2020年5月4日董事会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FI-33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并揭露于公开资讯观测站。 | 无重大差异。 | |
|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权益 | ||||
| (一)公司是否订定内部作业程序处理股东建议、疑义、纠纷及诉讼事宜,并依程序实施? | V | (一)本公司已设置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机制处理股东建议、疑义及纠纷等问题。 | (一) 无重大差异。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实际控制公司之主要股东及主要股东之最终控制者名单? | V | (二)本公司透过股务代理机构提供股东名册资料及每月内部人股权异动情况申报,可随时掌握实际控制公司之主要股东及主要股东之最终控制者名单。 | (二) 无重大差异。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执行与关系企业间之风险控管及防火墙机制? | V | (三)本公司与关系企业间交易往来订有《FI-09子公司监督与管理办法》及《FI-08关系人、特定集团及集团企业交易管理办法》,并由稽核人员定期执行。 | (三) 无重大差异。 | |
| (四)公司是否订定内部规范,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资讯买卖有价证券? | V | (四)本公司已订定《FI-29防范内线交易管理办法》并确实告知公司内部人严格遵循。 | (四) 无重大差异。 | |
| 三、董事会之组成及职责 | ||||
| (一)董事会是否拟订多元化政策、具体管理目标及落实执行? | V | (一)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二十条明订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形态及发展需求拟订适当的多元化方针,包括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及专业背景(法律、会计、产业、财务、行销或科技)、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本公司现任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具备完整及丰富的学经历,多元组成,公司独立董事有4位,占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已达成公司具体管理目标,董事会成员落实多元化情况参阅本公开说明书第16页至第17页董事资料。 | (一) 无重大差异。 | |
| (二)公司除依法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外,是否自愿设置其他各类功能性委员会? | V | (二)本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成立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成立永续发展委员会,其他各类功能性委员会将依本公司实际需要评估设置。 | (二) 无重大差异。 | |
| (三)公司是否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及其评估方式,每年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且将绩效评估结果提报董事会,并运用于个别董事薪资报酬及提名续任之参考? | V | (三)本公司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HR-127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并依此办法每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 (三) 无重大差异。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独立性? | V | (四)本公司每年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独立性,并对会计师的聘任、解任及报酬,均须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另2025年度起,本公司依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品质指标(AQIs)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及查核团队的审计品质,经主管复核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由其依据评估资料审议其独立性及适任性,并决定次年度之委任会计师及委任公费,以确保本公司财务报表之可信赖度。本公司2025年度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评估结果符合独立性要求,并经2025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足堪担任本公司之签证会计师。 | (四) 无重大差异。 | |
| 四、上市上柜公司是否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公司治理人员,并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资料、协助董事、监察人遵循法令、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 | V | 本公司设有股务人员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资料,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办理公司登记及变更登记,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主管之任命,由邱文国经理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之执行。 | 无重大差异。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与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员工、客户及供应商等)沟通管道,并于公司网站设置利害关系人专区,妥善回应利害关系人所关注的重要企业社会责任议题? | V | 本公司由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担任公司对外沟通管道,并依规定将公司资讯上传至公开资讯观测站,让利害关系人有足够资讯作判断以维护权益。 | 无重大差异。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专业股务代办机构办理股东会事务? | V | 本公司委任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务代理部办理股东会事务。 | 无重大差异。 | |
| 七、信息公开 | ||||
| (一)公司是否架设网站,揭露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信息? | V | (一) 本公司设有网站,介绍相关业务信息,并依规定于公开资讯观测站揭露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信息。 | (一) 无重大差异。 | |
| (二)公司是否采取其他信息揭露方式(如架设英文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信息的收集及揭露、落实发言人制度、法人说明会过程放置公司网站等)? | V | (二) 本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信息收集,并按时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亦依规定落实发言人制度。 | (二) 无重大差异。 | |
| (三)公司是否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告并申报年度财务报告,并于规定期限前提前公告并申报第一、二、三季财务报告与各月份营运情况? | V | (三) 本公司自2019年11月8日起为兴柜公司,依照兴柜公司公告财务报告相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已于每月10日以前于指定网站公告每月营收信息。 | (三) 本公司为兴柜公司,依法得于每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告申报年度财务报告,并于每会计年度第2季结束后45日内公告申报第2季财务报告。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于了解公司治理运作情况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权益、雇员关怀、投资者关系、供应商关系、利害关系人之权利、董事及监察人进修情况、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之执行情况、客户政策之执行情况、公司为董事及监察人购买责任保险情况等)? | V | 1. 员工权益:本公司一向尊重两性工作平等,并制定《HR-112性骚扰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定期召开劳资会议,建立良好劳资沟通管道。并定期举办员工健康检查,另设有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旅游活动,为增进员工专业技能及管理新知,本公司每年举办教育训练及在职训练保障员工权益。 | 无重大差异。 | |
| 2. 雇员关怀:本公司对所属员工给予适度关怀,于相关人事规章、职工福利委员会均有明文规范,凡婚丧喜庆、疾病伤害等问题,公司经营层或单位主管均会适时关怀,提供必要的协助。 | ||||
| 3. 投资者关系:本公司设有股务人员,专责处理股东事务,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公开资讯观测站发布经营信息及重大讯息,使股东了解公司经营或其他财务业务信息。 | ||||
| 4. 供应商关系:本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维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 ||||
| 5. 利害关系人之权利:本公司为保障利害关系人之权益,已建立各种良好、畅通的沟通管道,秉持诚信原则及负责态度妥善处理,并尽到企业社会责任。 | ||||
| 6. 董事进修情况:本公司除安排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相关课程外,亦随时告知董事公司治理相关法令更新。本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正常,且董事对董事会所列议案如涉有利害关系至损及公司利益之虞时,不得加入表决。 | ||||
| 7. 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之执行情况:依法订定各项内部规章,进行各类风险管理及评估。 | ||||
| 8. 客户政策之执行情况:本公司与客户维持稳定良好关系,以创造公司利润。 | ||||
| 9. 公司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情况:本公司已向保险公司投保董事责任险。 | ||||
| 九、请就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发布的公司治理评鉴结果说明已改善情况,并就尚未改善者提出优先加强事项与措施:本公司未列入受评公司,故不适用。 | ||||